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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届本科生参加研究生推免申请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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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配合研究生推免工作,学校将于912日左右对推免综合分进行计算(相关成果取得截止日期为831日),因此2021届毕业生已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须在630日前提交申请,学院在72日之前完成审核。2020831日前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须在910日前提交申请,各学院在911日前完成审核,912日创新创业学分管理认定系统关闭,逾期不再纳入推免综合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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