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经公示期最终核对确认,学院将对附件中的教研成果进行配套奖励。奖励金额经成果第一完成人分配后将于下月和院发课酬一起发放,请相关老师关注。
望相互转告,谢谢!
上一条:关于公布《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请执行)毕业论文时间进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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