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博彩

宁波大学2026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5-10-21 16:07
阅读次数: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地开始了办学历程。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目前,学校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宁波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是201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专业学位代码:125300)。MPAcc项目围绕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和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任务,坚持“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结合宁波与浙江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会计和跨国理财规则,能胜任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审计及理财等工作的国际化、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2026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7.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必须是定向就业人员。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graduate.tiyubcai.com/zsgz/zssy.htm),有疑问请于报名前咨询学院。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四)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三)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参加考试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20251220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

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四)初试内容

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五、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26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复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会计学(笔试)、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思政面试等;其中会计学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会计学基础(笔试)、财务管理(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注:以上所有报考环节均以当年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及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信息公布为准。

六、培养方式

1、学制:基本学制2.5年(1.5年上课,1年撰写论文)。

2、学习方式: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同时采用弹性学制,全日制学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学生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在宁波大学东校区授课。

3、研究方向:01跨国经营与国际并购;02价值创造与管理会计;03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04财务优化与公司治理。

4、学习费用:非全日制学生 11万元/生(不含教材费等相关费用);全日制学生学费按学校统一标准执行。

5、招生规模:全日制预计22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预计20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并根据本年的具体情况作调整。

注:以上所有环节均以当年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及宁波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体检

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宁波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招生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俞老师87609201;何老师87600363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曹光彪信息楼233办公室

网址://graduate.tiyubcai.com

//tiyubcai.com/

            宁波大学MPAcc欢迎您的加入!



下一条:宁波大学202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关闭